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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货物从河北途经香港需要办理未再加工证明-1

发布时间:2023-12-08        浏览次数:6        返回列表
前言:贸促会证明书,商会认证,授权书认证
A货物从河北途经香港需要办理未再加工证明-1

办理香港未加工证明流程:

、出口东盟国家的船在香港停靠。

、提供正本的FORM E原产地证、、提单。

、将文件送香港中间公司。

1.<span style="font-size:11.0pt;font-family:"color:black;">签发“未再加工证明”时,香港中检公司或澳i ]中检公司应逐一-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单 是否与检验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内容一致。 经审核无误的,予以签发"未再加工证明”。

香港中检公司或澳门中检公司视情况在货物离境前对货物按规定比例进行查验。

发现对申请“未再加工证明”的货物进行任何形式再加工的,不予签发"未再加工证明”。

再加工包括:拆箱、分类(分级)、 重新搭配、检验、换包装、再包装及替换产品等。

对转口时未申请“未再加工证明”的货物,离境后-般不再受理签发“未再加工证明”。

<span style="font-size:11.0pt;font-family:"color:black;">什么是香港未加工证明?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是证明您的货物在国内河北生产,经香港出口到国外,在香港停留期间并未对产品进行任何的加工改造,可让国外客户在目的国海关那边顺利清关。按照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中的直接运输标准的规定,经第三三方转运的进口货物,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交在转运地未再进行加工的证明文件,才能享受有关优惠。